外资分公司与公司代表处的区别是什么
企业街( 发表于企业街)2017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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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想要在中国进行经营类的活动就需要在中国注册一个公司,但是我们也常常见过,外国公司的代表处,那么外资分公司与公司代表处的区别是什么?怎么区分呢?他们各自有什么特点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外资分公司、公司代表处?外资分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已经登记注册了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所设立的分支公司或机构。公司代表处是指国外的企业或者公司在中国境内所设立常驻代表机构。
二、外资分公司与公司代表处的区别
1、两者的经营期限不一样外资企业分公司是有注册登记的,所存在的期限是根据外资企业公司的经营期限。而公司代表处驻扎的期限只有3年。
2、两者的经营范围不同分公司可以从事实际的经营业务,还可兼营从事咨询服务类、生产类或者货品销售。而代表处只能从事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业务联络咨询,不能从事实际业务的经营和货品买卖。
3、两者税收不同代表处缴纳税收是根据费用成本进行纳税,而且不能开具发票。而分公司具有独立开具发票,缴纳企业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特性。
4、两者注册地址不同外资分公司注册地址可租赁在普通办公楼办公,而代表处在登记注册时需要租赁涉外办公楼才能作为代表处的注册地址。
5、两者员工缴纳的保险不同代表处的员工只能委托涉外人事代理机构进行招聘,员工保险也由此机构进行代缴。外资公司则可以自主进行员工招聘并且缴纳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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