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街( 发表于企业街)2017年05月22日
阅读量:979
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一般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拓展,发展需求而申请设立的,我们说的分支机构是整体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平常一些决策性的事项上没有决定权,很多方面都受到总公司不同程度的控制。并且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但通常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个体。 那么注册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什么材料?
设立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一照一码)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4、隶属单位非深圳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5、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由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需要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材料或者许可证书文件(复印件1份,并且需要验明原件)(注:可以由我局通过监察局的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以免提交;否则需要提交纸质文件材料)。
以上就是企业街为您整理的关于“注册外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企业街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最优质的工商财税服务!专注于深圳注册公司、深圳代理记账。如果您有相关的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我们将给您最专业的解答与服务!
(本文由企业街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审核认证
-
支付安全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
专人服务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
-
售后无忧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