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是指一个法人股东或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股公司或独资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那么一人有限公司的利弊有哪些?
        1、一人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万元,并且必须一次缴足;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3万元。
        2、必须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
        3、一个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能再设立新的公司;
        4、一人有限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有限公司在年检时,无需出具审计报告。
        5、在发生债务纠纷时,一人公司的股东有责任证明公司的财产与股东自己财产是相互独立的,如果不能证明,股东即丧失只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承担有限责任的权利,且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只对注册资本承担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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