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应准备哪些资料?
企业街( 发表于企业街)2017年05月04日
阅读量:106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评定标准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去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请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计算应税服务营业额的具体起止时间由试点地区省级国家税务局根据本省市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那么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应准备哪些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三)》(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明细);
5.《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6.《销售货物、扣税凭证明细表》;
7.《代扣代缴税收通用缴款书抵扣清单》,注意需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
8.《应税服务扣除项目清单》。
以上第1、2、3、5、6项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报资料。第4、8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应税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必报资料。第7项为发生代扣代缴业务的必报资料,其他一般纳税人不需填写。
以上就是企业街为您整理的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应准备哪些资料?”的相关内容,企业街致力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最优质的工商财税服务!专注于深圳注册公司、深圳代理记账。如果您有相关的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在线客服,我们将给您最专业的解答与服务!
(本文由企业街编辑整理,如需转载请与我们联系)
-
资质认证
服务商100%实名审核认证
-
支付安全
明码标价支付及信息安全
-
专人服务
服务全程进行信息化监控
-
售后无忧
服务出问题客服经理全程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