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外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企业街( 发表于企业街)2017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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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做变更登记,首先需要通过申请,申请审核通过之后,就需要准备好符合条件的资料,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者其他手续,一般提交的资料符合规定的,都可以很快的办理完成!那么深圳外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深圳外资企业合伙人变更登记需准备的材料
(1)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亲自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文件(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全体合伙人亲自签署的关于变更事宜的决定书文件,或者根据合伙协议所约定的合伙人亲自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文件(原件1份);
(4)公司全体合伙人亲自签署的经修改后的合伙协议文件或依据设立登记时合伙协议约定情况的合伙人作出的修改合伙协议的决议文件(原件1份);
(5)新合伙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开业证明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6)属于原合伙人转让其财产份额的提交经过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转让协议(原件1份);
(7)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原件1份)。做工商变更的手续比较繁琐复杂,一般如果不想多跑几趟浪费时间的话,最好提前了解清楚,准备材料的规定以及内容,才能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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