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公司和注册分公司都属于工商登记,但是二者又有一定的区别,那么今天小编就以深圳龙岗为例,为大家介绍龙岗注册分公司的材料和条件是什么?
深圳龙岗分公司注册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营业场所在公司住所以外;
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4、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应当取 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深圳龙岗分公司注册提交的材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注:如没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则不用提交);
5、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隶属单位如不是深圳本地企业的,同时还需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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