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是很多合伙创业的创业者比较喜欢的形式,那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条件及材料有什么?注册起来是不是很麻烦呢?一起来看看吧。
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与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若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需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所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二、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材料如下: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的原件1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需要验原件);
3、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所签署的章程文件(原件1份);
4、公司股东(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股东身份为自然人身份证明需要验原件,单位资格的证明需要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属于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则可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上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所规定设立公司必须要先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免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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