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经营范围始终是不能超过总公司的,所以在变更分公司经营范围的时候需要注意总公司有哪些经营范围。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外资分公司如何变更经营范围的内容。
下面我们就说说外资公司分公司如果经营范围变更需要提交什么资料。
外资公司分公司经营范围需要提交如下资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注: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不得超过隶属单位的经营范围。隶属单位为深圳市商事主体可以免提交营业执照)。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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