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分公司是主体总公司在异地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分公司注册所需要的材料相对新公司要少一些,那么注册一个分公司是不是比注册新的公司要简单的很多呢?接下来一起看看办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办分公司的资料:
1、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指定联系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1份(没有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的,此项材料无需提交);
5、隶属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6、隶属单位非深圳本地企业的,还应提交隶属单位章程(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7、隶属单位出具的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1份)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须加盖隶属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8、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申报材料(在申请书中填写);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原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办分公司流程是:
1、核准公司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
3、会计事务所验资(若有需要);
4、提供工商局注册所需要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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